德赛电池配股募不超25亿元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德赛电池(000049.SZ)6月3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6月2日召开2023年第3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德赛电池表示,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宜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资料图片)
德赛电池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缺口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9,386,86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不超过89,816,058股。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配股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日。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德赛电池本次配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贤、曾展雄。